太厚实的三明治不好下嘴,庄闻初便像小时候那样分开一层一层吃,他一边咬着最上面的全麦面包,一边观察对面沉默地吃沙拉的傅书祁。
眉毛上细长的一条疤痕是傅书祁整张脸最有记忆点的地方,远看像刻意修出来的断眉,被长到眉毛上方的头发盖住一点点。
庄闻初忽的想起高二时听见班里的女生谈论傅书祁,她们一开始还不知道名字,就用“高一那个眉毛上有道疤的帅哥新生”
代替。
对了,他总算回忆起了一点,傅书祁就是“高一那个眉毛上有道疤的帅哥新生”
,是篮球社的成员。
但是按照庄闻初此刻的近距离观察,他觉得嘴唇才是傅书祁的五官里最好看的,嘴角拉平,唇线锋利得恰到好处,很衬他沉默的性格和气质。
庄闻初不由自主地再次想起当时昏迷之前映入眼睛的最后景象。
接住他的那个人会是傅书祁吗?不太可能啊……他根本对这个学弟没多少印象,清醒过来时看到担架旁边的人只有陈睿楹和黎小棠,再有就是帮他吸药的医生了。
况且在情况登记的单子上签的是“陈”
字,除了是陈睿楹把昏迷的他带到医护点并且签了字,他想不到还会是谁。
胡思乱想之际,傅书祁问道:“一个人来这边旅游吗,还是有工作?”
“嗯,来旅游的,”
庄闻初说,“刚才都忘了问,你家在这边吗?”
“我家乡在这边,出生长大在这座岛上,只不过高中三年因为家里的原因去了首都读书,读了大学以后又回来了。”
庄闻初点点头。
“一共安排了多少天?”
傅书祁吃完沙拉,把厚厚的三明治分成两层。
庄闻初道:“在这里预订了半个月的房间,住完就回首都。”
傅书祁看着他的眼睛:“半个月?”
“是啊,”
庄闻初把最后一块三明治咽下去,笑了一下,“是不是挺奇怪的?通常旅游的时候都会选择体验不同的住宿,但是我半个月都只住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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