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上海大学中国史考研真题,历史学考研网(2020上海大学高考录取分数线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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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上海大学中国史真题

一、名词解释

1.?良渚古城遗址

良渚古城遗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内,是中国长江下游环太湖地区的一个区域性早期国家的权力与信仰中心所在。长江下游地区首次发现的新石器时代城址,在陕西神木石峁遗址发现之前,是中国最大的史前城址,一直被誉为“中华第一城”。良渚古城外围水利系统是迄今所知中国最早的大型水利工程,也是世界最早的水坝。良渚文化的年代为距今5300-4300年,持续发展约1000年,属于新石器时代晚期的考古学文化。良渚古城遗址的出土器物包括玉器、陶器、石器、漆器、竹木器、骨角器等,总量达1万余件。其中,玉器主要作为随葬品出土于分等级墓地,总数不少于7000件,材质以透闪石为主。

2.?稷下学宫

战国时期齐国的学术中心。设在齐国都城临淄稷门附近,故称稷下。建立于田齐桓公(公元前374-前356年在位)之时,经过威王,至宣王时最盛。稷下学宫招揽文学游说之士数千人,任其讲学议论,成为各学派荟萃的中心。淳于髡、田骈、慎到、宋妍、尹文、环渊、鲁仲连和荀况等著名人物曾期会于此。稷下学宫的设置,对当时学术的繁荣起了很大作用。

3.?海上之盟

中国宋、金联合攻打辽的盟约。因为双方使节都由海上往返谈判,故名。宋徽宗政和五年,女真首领阿骨打建立金,遂后屡败辽兵。宋徽宗等认为辽有必亡之势,决定联金攻辽,乘机收复燕云。重和元年,徽宗派马政自山东登州渡海与金谈判攻辽。此后双方来往频繁。宣和二年,北宋派马植赴垒约盟,双方商定:宋金各按商定的进军路线攻打辽朝,金军攻取辽的中京大定府,宋军攻取辽的南京析津府和西京大同府。宋答应灭辽后,将原来输给辽的岁币转输给金。金则答应将燕云还于宋。双方均不得单独与辽讲和。结果宋攻辽失败,连要求金军攻辽南京,金军取胜。双方几经交涉,宋允30万匹绢、20万两银给金,并纳燕京租税万贯,金才答应变还燕云六州度燕京。金军将燕京城内财物和人口掳掠一空而去,宋接收的只是一座残破不堪的空城,改燕京为燕山府。

4.?唐修八史

唐朝初年官方主持撰修的八部正史,故名。唐朝官方主持编修了《梁书》、《陈书》、《北齐书》、《周书》、《隋书》,重修了《晋书》,再加上私修而经官府批准颁行的《南史》和《北史》,故有八部正史是唐代修撰的。唐初在不长的时间内在后来所谓的二十四史中占了三分之一,超过了任何一个朝代编修正史的数量,表明唐王朝对史学的借鉴、资治功能的认识比以前更加深刻了。六部前代史分政权修撰,却不分正统和非正统,没有歧视少数民族政权的观念。李延寿父子修的《南史》和《北史》意在贯通,视南北一体,胡汉一家,都反映了唐代大一统王朝的气度。

5.?南京临时参议院

南京临时参议院是中国辛亥革命时期南京临时政府的立法机构,坐落于南京市湖南路10号原江苏咨议局原址。临时参议院由17省都督派代表组成,拥有立法、制宪、财政决算、选举临时大总统和副总统、弹幼、咨询等职权。武昌起义爆发后,起义各省代表在武昌集会,于1911年12月通过《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其中规定:由各省选派参议员(每省以3人为限)组成参议院,作为临时政府的立法咨议机构。以孙中山为首的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即着手组建参议院。

6.?《共同纲领》

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该纲领于1949年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共7章60条。它主要规定了新中国的国家性质和政权性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它还规定了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政权机关、军事制度、经济政策、文化教育政策、民族政策、外交政策的各项总原则。《共同纲领》是新中国的第一部大宪章,是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重要文献。

二、简答

1.?简述西周分封制和宗法制

周初分封制的情况:

?(一)内容。西周初年,统治者为巩固统治,实行分封制。受封有三种原因:一为周王的同姓(姬姓)亲属,二为功臣,三为古帝王之后。最重要的封国有:卫,武王弟康叔的封国,都朝歌(在今河南汲县北齐,太公姜尚的封国,都营丘(今山东临淄); 鲁,周公旦的封国,周公旦在周室辅政,子伯禽就国,都奄(今山东曲阜);宋,商纣异母兄弟微子启的封国,都商丘(今河南商丘);燕,召公奭(shì)的封国,都蓟[jì](今北京);晋, 成王弟唐叔虞的封国,都唐(在今山西翼城西)。

(二)意义。周初分封在于用众多的诸侯国以藩屏周,监视被征服的各地民众,达到巩固政权的目的。诸侯对王室有按期纳贡朝觐、出兵助王征伐等义务,其内政基本是独立的。周初的分封对各地的开发和文化的传播、交融是有促进作用的。

西周宗法制度:

?(一)内容。宗法制度是在父权家长制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和发展起来的一种宗族家族制度,它构成了我国早期社会的等级阶梯,形成了我国奴隶社会基本的社会政治制度。到了西周时期,这一制度和分封制结合起来,达到了较为完备的程度。

西周宗法制以血缘关系为基础,核心内容是嫡长子继承制,即嫡长子继承父亲的宗主地位,庶子分封。按照宗法制的规定,周王的嫡长子继承王位,其余的嫡子和庶子应分封到地方去当诸侯;诸侯的嫡长子继承国君位,其余诸子分封为卿大夫;卿大夫的嫡长子即位,其余诸子分封为士。

宗法制下有大宗与小宗之别。大宗与小宗是相对而言的,具体来说,周天子是天下的共主,是所有姬姓贵族的大宗;诸侯对周天子而言是小宗,在封国内对卿大夫而言又是大宗;卿大夫对诸侯而言是小宗,在封地内对士而言又是大宗。大宗与小宗的划分和区别,明确了下级贵族臣服上级贵族、全体贵族服从天子的政治隶属关系。

宗法制只适应于同姓贵族之间,与异姓贵族之间的关系则以婚姻为纽带联结起来。周代有“同姓不婚”的约束,姬姓贵族娶亲应娶异姓贵族的女子,而异姓贵族娶妻也多在姬姓女子中选择。姬姓贵族与异姓贵族互为姻亲的密切关系,是宗法制的重要补充。

(二)意义。宗法制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确定了贵族的亲疏、等级、分封和世袭的关系,保证了嫡长子继承王位,解决了统治阶级内部诸子、诸弟的继承权争端,成为巩固分封制的重要手段。

2.?简述汉武帝功绩

汉武帝是对中华民族有杰出贡献的伟大人物。①秦始皇所创立的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是经过汉武帝的发展才巩固下来的。②汉武帝颁布推恩令,巧妙地解决了困扰汉王朝多年的同姓诸侯问题,巩固了中央集权统治。③发动大规模对匈奴作战,有效缓解了匈奴对汉王朝边境地区的威胁,为稳定和发展创造了条件。④适应加强统治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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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了无为而治的管理方式,提高了统治和管理国家的效率。⑤扩大了国家的疆土和统治范围,历史上第一次将西域纳入中央政权的统治范围。

随着各民族的日趋融合,以汉族人民为主体的中华民族已经形成。汉武帝所开疆域为今日之东方大国奠定了基础。汉武帝所创设的强化中央集权的各种制度和政策,符合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人民对国家统一的要求,安居乐业的要求,为中华文明的发展创造了条件。

但是也要看到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在强化思想统治的同时禁锢了人们的思想。对中国社会的长期发展产生了不良影响。而且汉武帝晚年好大喜功,发动了一些意义不大却损失巨大的战争;好迷信,渴求长生不老,既耗费了大量财力又对社会风气产生了不良影响。

汉武帝统治时期,虽然赋税繁重,用刑残酷,阶级矛盾有所激化,但汉武帝的文治武功,是汉朝成为当时世界上最文明、最强大的国家之一。汉武帝不失为一位杰出的封建政治家。

3.?简述北宋时宋学的流派

提示:

宋学,又称理学、道学、新儒学,是封建社会后期占主导地位的儒家哲学思想体系。宋明理学以儒家思想为主,并吸收了佛、道的某些思想观点,探讨“性命义理”及尧舜禹汤文武周孔之道,所以称“理学”。

北宋时,汉唐注疏之学没落,义理之学兴起,转而探讨有关宇宙包括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起源与构成的原理,理学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发展起来。北宋时期的周敦颐、邵雍、张载、二程为理学奠定了基本的理论基础,即“理”、“气”等基本理学概念的提出和诠释。南宋朱熹是理学的集大成者,形成了系统的理学思想,并使理学在宋理宗后取得官方哲学的地位。金、元、明时期理学仍是思想的主流,地位进一步巩固,并且在明人王 守仁时发展到了另一个高峰。王守仁以“灵明”、“感应”说,使朱、陆关于心、物的分歧得到统一;以“致良知”说,使朱、陆关于知、行的分歧得到合一。明末清初,实学兴起标志着宋学的没落,乾嘉考据又进一步促使了理学的衰落。

4.?简述清末新政司法改革的内容 (及认识)

1901年开始的清末新政,一个重要的诉求就是司法改革。一百多年之后回望这次改革,应该承认晚清新政为中国司法体系的重建贡献巨大。这场改革大致确立了现代法律体系,彻底改变两千年来中国传统社会得以存在的法律依据,为现代民族国家重建、新生提供了法律.上的支援和制度上的保障。

《辛丑条约》 签订后,中国面临巨额战争赔款的压力,西方国家其实也对中国是否有能力偿还这笔巨额款项持有某种程度的怀疑和焦虑。在《辛丑条约》谈判过程中和随后的商约修订谈判中,西方各国刻意诱导中国改善、改变自己的法律制度和政治架构,与世界接轨,与国际同步,鼓励中国尽早采纳在各国行之有效的自由经济制度。这样,就能够吸引国外资本在中国投资,就能够改善中国的经济构成和税收状况。

列强对中国的暗示和表态,自然深深地吸引了清政府的改革兴趣,而中华法系似乎也确实到了不能不改的地步,旧有的法律体制不仅严重影响了中外交涉、中外贸易和中外之间的政治往来,而且严重束缚了中国社会发展、经济进步。张之洞、刘坤一在“江楚会奏变法三折”第三折中就提醒清政府应该高度注意现行法律与西方各国法律不太兼容的问题,这些法律大致包括矿律、路律、商律、交涉及刑律等。稍后,袁世凯也在1902年初建议清政府注意司法体制、法律制度方面的改革,注意向日本学习,借鉴日本1899年成功修订条约并全面重建法律体制的经验,甚至可以考虑借助于日本法律专家的 助,修订或改造中国法律中与现实不太吻合的内容。

封疆大吏的建议、列强的暗示,吸引了清廷的注意,清政府遂于1902年5月13日责成刑部右侍郎沈家本、四品京堂候补伍廷芳将一切现行律例,按照交涉情形,参酌各国法律,悉心考订,妥为拟议,务期中外通行,有裨治理。其实就是要将中国现行法律根本改造,使之与国际接轨,与世界同步,通行中外。

在晚清司法改革运动中,沈家本、伍廷芳是两位最值得注意的专家型人物,正是他们的智慧、知识、贡献,才使中国司法体制能够在很短时间里转向现代,构建一一个全新体制。

经过几年精心准备,沈家本等人主持的重要机构“修订法律馆”于1904年5月15日正式开张,这个机构在袁世凯等督抚大力支持下,高薪聘请日本法律专家参与中国新法律条文的制定。在日本专家的 助下,修订法律馆在短短几年时间里,对大清帝国现行法律进行了全面清理,对未来可能需要的法律法案进行了系统规划,尽最大可能翻译和研究东西方各国法律,大规模、大幅度对中国法律中与东西方各国法律相抵触的内容、不适应的内容进行删减、修改,主要参照日本的法律建构重新规范了中国的法律制度。

经几年奋斗,大致建立起来了一个现代法律体系和司法制度,-些重要的、必备的法律、法规也都匆匆完成。如《奖励公司章程》《商标注册试办章程》《商人通例》《公司法》《破产律》《各级审判厅试办章程》《法官考试细则》《集会结社律》等,都是当时迫切需要的法律法规,也在后来的政治实践和现代社会运作中发挥了非常好的作用。对晚清十年乃至后来数十年中国政治法律制度发生重大影响和启示的,可能还是沈家本等人参照东西各国现行法律制定的几部根本大法,比如《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大清新刑律》《民律草案》等。这几部根本大法分别在程序法和实体法领域为后来的法律现代化奠定了良好基础,开了一个很好的先例。.

清末新政法律体制改革,虽然许多新法典并没有得到完善,但这场改革本身确实是中国法制史上前所未有的革命,是趾高气扬的中华法系第一次来吸收东西各国法律优长,重造中华法系,为此后中国法律的走向规定了大致不变的路线图。

三、论文:

史学就是史料学

例如:

20世纪二三十年代傅斯年提出的“史学便是史料学”、“历史学只是史料学”已成为傅斯年及其领导的历史语言研究所的一个纲领性口号,而历史语言研究所也被称为“史料学派”。民国时期,新派学人在研究中都非常重视史料,但把史料推到如此高的位置并使之得以实现,则只有傅斯年。学术界对其“史学便是史料学”这一史学思想的评价历来褒贬不一,“誉满天下,谤亦随之”。那么,傅斯年的这一思想为什么会引起人们如此大的分歧呢?是因为他的思想本身易使人产生不同的理解,还是因为人们各自评价的角度和标准不同所致?尽管史学界对此思想及突出反映这–思想的纲领性文献《历史语言研究所工作之旨趣》已作了很多的研究和解析,但对此问题似还有进–步探讨的空间。

他在 《史学方法导论·史料论略》中表达了意见:“史学便是史料学”,“ 史学的对象是史料,不是文词,不是伦理,不是神学,并且不是社会学。史学的工作是整理史料,不是作艺术的建设,不是作疏通的事业,不是去扶持或推倒这个运动,或那个主义。”史学不是做文章,不是说教,不是搞政治宣传;史学的对象是史料,其工作是整理史料,以建立史实。

傅斯年认为判断一种学问是否进步,取决于三个标准:第一,凡能直接研究材料,便进步,凡间接的研究前人所研究或前人所创造之系统,而不繁丰细密的参照所包含的事实,便退步。第二,一种学问能扩张他所研究的材料便进步,不能的便退步。第三,凡一种学问能扩充他作研究时应用的工具的,则进步,不能的,则退步。

总之,傅斯年强调研究历史学要能运用新工具(如地质学、地理学、考古学、生物学、气象学、天文学等自然科学),扩充新材料,‘“以工具之施用,成材料之整理,乃得问题之解决,并因问题之解决引出新问题,更要求材料与工具之扩充”,相互促进,史学方可走上科学的大道。正因傅斯年视史学为一门科学,所以他“要把历史学语言学建设得和生物学地质学等同样”,成为“ 纯粹客观史学及语学”,也正因要建设客观史学,所以“我们反对疏通,我们只是要把材料整理好,则事实自然显明了。一分材料出一分货,十分材料出十分货,没有材料便不出货。”“我们存而不补,这是我们对于材料的态度;我们证而不疏,这是我们处置材料的手段。材料之内使他发见无遗,材料之外我们一点也不越过去说。”这正体现客观史学(实证史学)重视材料,无征不信,实事求是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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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上海大学中国史真题
一、名词解释

1.?良渚古城遗址

良渚古城遗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内,是中国长江下游环太湖地区的一个区域性早期国家的权力与信仰中心所在。长江下游地区首次发现的新石器时代城址,在陕西神木石峁遗址发现之前,是中国最大的史前城址,一直被誉为“中华第一城”。良渚古城外围水利系统是迄今所知中国最早的大型水利工程,也是世界最早的水坝。良渚文化的年代为距今5300-4300年,持续发展约1000年,属于新石器时代晚期的考古学文化。良渚古城遗址的出土器物包括玉器、陶器、石器、漆器、竹木器、骨角器等,总量达1万余件。其中,玉器主要作为随葬品出土于分等级墓地,总数不少于7000件,材质以透闪石为主。

2.?稷下学宫

战国时期齐国的学术中心。设在齐国都城临淄稷门附近,故称稷下。建立于田齐桓公(公元前374-前356年在位)之时,经过威王,至宣王时最盛。稷下学宫招揽文学游说之士数千人,任其讲学议论,成为各学派荟萃的中心。淳于髡、田骈、慎到、宋妍、尹文、环渊、鲁仲连和荀况等著名人物曾期会于此。稷下学宫的设置,对当时学术的繁荣起了很大作用。

3.?海上之盟

中国宋、金联合攻打辽的盟约。因为双方使节都由海上往返谈判,故名。宋徽宗政和五年,女真首领阿骨打建立金,遂后屡败辽兵。宋徽宗等认为辽有必亡之势,决定联金攻辽,乘机收复燕云。重和元年,徽宗派马政自山东登州渡海与金谈判攻辽。此后双方来往频繁。宣和二年,北宋派马植赴垒约盟,双方商定:宋金各按商定的进军路线攻打辽朝,金军攻取辽的中京大定府,宋军攻取辽的南京析津府和西京大同府。宋答应灭辽后,将原来输给辽的岁币转输给金。金则答应将燕云还于宋。双方均不得单独与辽讲和。结果宋攻辽失败,连要求金军攻辽南京,金军取胜。双方几经交涉,宋允30万匹绢、20万两银给金,并纳燕京租税万贯,金才答应变还燕云六州度燕京。金军将燕京城内财物和人口掳掠一空而去,宋接收的只是一座残破不堪的空城,改燕京为燕山府。

4.?唐修八史

唐朝初年官方主持撰修的八部正史,故名。唐朝官方主持编修了《梁书》、《陈书》、《北齐书》、《周书》、《隋书》,重修了《晋书》,再加上私修而经官府批准颁行的《南史》和《北史》,故有八部正史是唐代修撰的。唐初在不长的时间内在后来所谓的二十四史中占了三分之一,超过了任何一个朝代编修正史的数量,表明唐王朝对史学的借鉴、资治功能的认识比以前更加深刻了。六部前代史分政权修撰,却不分正统和非正统,没有歧视少数民族政权的观念。李延寿父子修的《南史》和《北史》意在贯通,视南北一体,胡汉一家,都反映了唐代大一统王朝的气度。

5.?南京临时参议院

南京临时参议院是中国辛亥革命时期南京临时政府的立法机构,坐落于南京市湖南路10号原江苏咨议局原址。临时参议院由17省都督派代表组成,拥有立法、制宪、财政决算、选举临时大总统和副总统、弹幼、咨询等职权。武昌起义爆发后,起义各省代表在武昌集会,于1911年12月通过《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其中规定:由各省选派参议员(每省以3人为限)组成参议院,作为临时政府的立法咨议机构。以孙中山为首的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即着手组建参议院。

6.?《共同纲领》

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该纲领于1949年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共7章60条。它主要规定了新中国的国家性质和政权性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它还规定了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政权机关、军事制度、经济政策、文化教育政策、民族政策、外交政策的各项总原则。《共同纲领》是新中国的第一部大宪章,是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重要文献。

二、简答

1.?简述西周分封制和宗法制

周初分封制的情况:

?(一)内容。西周初年,统治者为巩固统治,实行分封制。受封有三种原因:一为周王的同姓(姬姓)亲属,二为功臣,三为古帝王之后。最重要的封国有:卫,武王弟康叔的封国,都朝歌(在今河南汲县北齐,太公姜尚的封国,都营丘(今山东临淄); 鲁,周公旦的封国,周公旦在周室辅政,子伯禽就国,都奄(今山东曲阜);宋,商纣异母兄弟微子启的封国,都商丘(今河南商丘);燕,召公奭(shì)的封国,都蓟[jì](今北京);晋, 成王弟唐叔虞的封国,都唐(在今山西翼城西)。

(二)意义。周初分封在于用众多的诸侯国以藩屏周,监视被征服的各地民众,达到巩固政权的目的。诸侯对王室有按期纳贡朝觐、出兵助王征伐等义务,其内政基本是独立的。周初的分封对各地的开发和文化的传播、交融是有促进作用的。

西周宗法制度:

?(一)内容。宗法制度是在父权家长制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和发展起来的一种宗族家族制度,它构成了我国早期社会的等级阶梯,形成了我国奴隶社会基本的社会政治制度。到了西周时期,这一制度和分封制结合起来,达到了较为完备的程度。

西周宗法制以血缘关系为基础,核心内容是嫡长子继承制,即嫡长子继承父亲的宗主地位,庶子分封。按照宗法制的规定,周王的嫡长子继承王位,其余的嫡子和庶子应分封到地方去当诸侯;诸侯的嫡长子继承国君位,其余诸子分封为卿大夫;卿大夫的嫡长子即位,其余诸子分封为士。

宗法制下有大宗与小宗之别。大宗与小宗是相对而言的,具体来说,周天子是天下的共主,是所有姬姓贵族的大宗;诸侯对周天子而言是小宗,在封国内对卿大夫而言又是大宗;卿大夫对诸侯而言是小宗,在封地内对士而言又是大宗。大宗与小宗的划分和区别,明确了下级贵族臣服上级贵族、全体贵族服从天子的政治隶属关系。

宗法制只适应于同姓贵族之间,与异姓贵族之间的关系则以婚姻为纽带联结起来。周代有“同姓不婚”的约束,姬姓贵族娶亲应娶异姓贵族的女子,而异姓贵族娶妻也多在姬姓女子中选择。姬姓贵族与异姓贵族互为姻亲的密切关系,是宗法制的重要补充。

(二)意义。宗法制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确定了贵族的亲疏、等级、分封和世袭的关系,保证了嫡长子继承王位,解决了统治阶级内部诸子、诸弟的继承权争端,成为巩固分封制的重要手段。

2.?简述汉武帝功绩

汉武帝是对中华民族有杰出贡献的伟大人物。①秦始皇所创立的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是经过汉武帝的发展才巩固下来的。②汉武帝颁布推恩令,巧妙地解决了困扰汉王朝多年的同姓诸侯问题,巩固了中央集权统治。③发动大规模对匈奴作战,有效缓解了匈奴对汉王朝边境地区的威胁,为稳定和发展创造了条件。④适应加强统治的需要,改变了无为而治的管理方式,提高了统治和管理国家的效率。⑤扩大了国家的疆土和统治范围,历史上第一次将西域纳入中央政权的统治范围。

随着各民族的日趋融合,以汉族人民为主体的中华民族已经形成。汉武帝所开疆域为今日之东方大国奠定了基础。汉武帝所创设的强化中央集权的各种制度和政策,符合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人民对国家统一的要求,安居乐业的要求,为中华文明的发展创造了条件。

但是也要看到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在强化思想统治的同时禁锢了人们的思想。对中国社会的长期发展产生了不良影响。而且汉武帝晚年好大喜功,发动了一些意义不大却损失巨大的战争;好迷信,渴求长生不老,既耗费了大量财力又对社会风气产生了不良影响。

汉武帝统治时期,虽然赋税繁重,用刑残酷,阶级矛盾有所激化,但汉武帝的文治武功,是汉朝成为当时世界上最文明、最强大的国家之一。汉武帝不失为一位杰出的封建政治家。

3.?简述北宋时宋学的流派

提示:

宋学,又称理学、道学、新儒学,是封建社会后期占主导地位的儒家哲学思想体系。宋明理学以儒家思想为主,并吸收了佛、道的某些思想观点,探讨“性命义理”及尧舜禹汤文武周孔之道,所以称“理学”。

北宋时,汉唐注疏之学没落,义理之学兴起,转而探讨有关宇宙包括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起源与构成的原理,理学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发展起来。北宋时期的周敦颐、邵雍、张载、二程为理学奠定了基本的理论基础,即“理”、“气”等基本理学概念的提出和诠释。南宋朱熹是理学的集大成者,形成了系统的理学思想,并使理学在宋理宗后取得官方哲学的地位。金、元、明时期理学仍是思想的主流,地位进一步巩固,并且在明人王 守仁时发展到了另一个高峰。王守仁以“灵明”、“感应”说,使朱、陆关于心、物的分歧得到统一;以“致良知”说,使朱、陆关于知、行的分歧得到合一。明末清初,实学兴起标志着宋学的没落,乾嘉考据又进一步促使了理学的衰落。

4.?简述清末新政司法改革的内容 (及认识)

1901年开始的清末新政,一个重要的诉求就是司法改革。一百多年之后回望这次改革,应该承认晚清新政为中国司法体系的重建贡献巨大。这场改革大致确立了现代法律体系,彻底改变两千年来中国传统社会得以存在的法律依据,为现代民族国家重建、新生提供了法律.上的支援和制度上的保障。

《辛丑条约》 签订后,中国面临巨额战争赔款的压力,西方国家其实也对中国是否有能力偿还这笔巨额款项持有某种程度的怀疑和焦虑。在《辛丑条约》谈判过程中和随后的商约修订谈判中,西方各国刻意诱导中国改善、改变自己的法律制度和政治架构,与世界接轨,与国际同步,鼓励中国尽早采纳在各国行之有效的自由经济制度。这样,就能够吸引国外资本在中国投资,就能够改善中国的经济构成和税收状况。

列强对中国的暗示和表态,自然深深地吸引了清政府的改革兴趣,而中华法系似乎也确实到了不能不改的地步,旧有的法律体制不仅严重影响了中外交涉、中外贸易和中外之间的政治往来,而且严重束缚了中国社会发展、经济进步。张之洞、刘坤一在“江楚会奏变法三折”第三折中就提醒清政府应该高度注意现行法律与西方各国法律不太兼容的问题,这些法律大致包括矿律、路律、商律、交涉及刑律等。稍后,袁世凯也在1902年初建议清政府注意司法体制、法律制度方面的改革,注意向日本学习,借鉴日本1899年成功修订条约并全面重建法律体制的经验,甚至可以考虑借助于日本法律专家的 助,修订或改造中国法律中与现实不太吻合的内容。

封疆大吏的建议、列强的暗示,吸引了清廷的注意,清政府遂于1902年5月13日责成刑部右侍郎沈家本、四品京堂候补伍廷芳将一切现行律例,按照交涉情形,参酌各国法律,悉心考订,妥为拟议,务期中外通行,有裨治理。其实就是要将中国现行法律根本改造,使之与国际接轨,与世界同步,通行中外。

在晚清司法改革运动中,沈家本、伍廷芳是两位最值得注意的专家型人物,正是他们的智慧、知识、贡献,才使中国司法体制能够在很短时间里转向现代,构建一一个全新体制。

经过几年精心准备,沈家本等人主持的重要机构“修订法律馆”于1904年5月15日正式开张,这个机构在袁世凯等督抚大力支持下,高薪聘请日本法律专家参与中国新法律条文的制定。在日本专家的 助下,修订法律馆在短短几年时间里,对大清帝国现行法律进行了全面清理,对未来可能需要的法律法案进行了系统规划,尽最大可能翻译和研究东西方各国法律,大规模、大幅度对中国法律中与东西方各国法律相抵触的内容、不适应的内容进行删减、修改,主要参照日本的法律建构重新规范了中国的法律制度。

经几年奋斗,大致建立起来了一个现代法律体系和司法制度,-些重要的、必备的法律、法规也都匆匆完成。如《奖励公司章程》《商标注册试办章程》《商人通例》《公司法》《破产律》《各级审判厅试办章程》《法官考试细则》《集会结社律》等,都是当时迫切需要的法律法规,也在后来的政治实践和现代社会运作中发挥了非常好的作用。对晚清十年乃至后来数十年中国政治法律制度发生重大影响和启示的,可能还是沈家本等人参照东西各国现行法律制定的几部根本大法,比如《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大清新刑律》《民律草案》等。这几部根本大法分别在程序法和实体法领域为后来的法律现代化奠定了良好基础,开了一个很好的先例。.

清末新政法律体制改革,虽然许多新法典并没有得到完善,但这场改革本身确实是中国法制史上前所未有的革命,是趾高气扬的中华法系第一次来吸收东西各国法律优长,重造中华法系,为此后中国法律的走向规定了大致不变的路线图。

三、论文:

史学就是史料学

例如:

20世纪二三十年代傅斯年提出的“史学便是史料学”、“历史学只是史料学”已成为傅斯年及其领导的历史语言研究所的一个纲领性口号,而历史语言研究所也被称为“史料学派”。民国时期,新派学人在研究中都非常重视史料,但把史料推到如此高的位置并使之得以实现,则只有傅斯年。学术界对其“史学便是史料学”这一史学思想的评价历来褒贬不一,“誉满天下,谤亦随之”。那么,傅斯年的这一思想为什么会引起人们如此大的分歧呢?是因为他的思想本身易使人产生不同的理解,还是因为人们各自评价的角度和标准不同所致?尽管史学界对此思想及突出反映这–思想的纲领性文献《历史语言研究所工作之旨趣》已作了很多的研究和解析,但对此问题似还有进–步探讨的空间。

他在 《史学方法导论·史料论略》中表达了意见:“史学便是史料学”,“ 史学的对象是史料,不是文词,不是伦理,不是神学,并且不是社会学。史学的工作是整理史料,不是作艺术的建设,不是作疏通的事业,不是去扶持或推倒这个运动,或那个主义。”史学不是做文章,不是说教,不是搞政治宣传;史学的对象是史料,其工作是整理史料,以建立史实。

傅斯年认为判断一种学问是否进步,取决于三个标准:第一,凡能直接研究材料,便进步,凡间接的研究前人所研究或前人所创造之系统,而不繁丰细密的参照所包含的事实,便退步。第二,一种学问能扩张他所研究的材料便进步,不能的便退步。第三,凡一种学问能扩充他作研究时应用的工具的,则进步,不能的,则退步。

总之,傅斯年强调研究历史学要能运用新工具(如地质学、地理学、考古学、生物学、气象学、天文学等自然科学),扩充新材料,‘“以工具之施用,成材料之整理,乃得问题之解决,并因问题之解决引出新问题,更要求材料与工具之扩充”,相互促进,史学方可走上科学的大道。正因傅斯年视史学为一门科学,所以他“要把历史学语言学建设得和生物学地质学等同样”,成为“ 纯粹客观史学及语学”,也正因要建设客观史学,所以“我们反对疏通,我们只是要把材料整理好,则事实自然显明了。一分材料出一分货,十分材料出十分货,没有材料便不出货。”“我们存而不补,这是我们对于材料的态度;我们证而不疏,这是我们处置材料的手段。材料之内使他发见无遗,材料之外我们一点也不越过去说。”这正体现客观史学(实证史学)重视材料,无征不信,实事求是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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