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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源多次请求她,不要再为他努力,他说,“我只求速判速死。”
他请她成全他。
可她也很倔强地说,“根据我国法律,律师有独立辩护权,即便你承认故意杀人,我仍然有违背你的意愿,根据自己的判断和理解为你辩护的权利。”
姜源说,“我很敬佩您,可是我对起诉书上的所有指控、罪名均认可,我认为起诉书中没有任何不符合事实的内容。”
她尝试说服他,“你的妻子想让我转告你,家里需要你。”
他怔了怔,站了良久,才轻轻道,“让她什么都别做,我不需要。”
她说,“李雪梅会做出怎样的决定,我想你比我更清楚。”
他突然紧张,道,“律师,她才十五岁,她得活,她需要体面地活。
而我,死有余辜。
你也是女性,请你为女性的社会尊严考虑,从而保持沉默。”
女性就该沉默吗?为什么提到“性”
女人就该保持沉默?为什么女性的尊严要靠沉默来维持?
女性的权益遭受迫害的时候,该是法的手段来拯救,而不是非法手段来拯救,该是大声反抗来拯救,而不是沉默来拯救,被害者的拳头应该砸向侵犯者,而不是击碎自己。
她看着姜源,郑重道,“维护女性的社会尊严这个理由不能成为喂食犯罪分子嚣张和有恃无恐的食粮,坚决不能。”
她道,“这是悖论,是该摒弃的,你到现在还没明白问题的根源是什么,也不明白一个女孩子要的安全感是什么。
女性固然要自尊自爱,要保护自己,可是在伤害面前,不妥协,不放弃,不沉默,勇敢面对,捍卫尊严,传递尊严,才是真正女性的社会尊严。
“而勇敢站出来说出真相,维护权益的过程,就是传递尊严的过程。”
她道,“如果我不能够改变最终判决,我宁愿放弃我的律师生涯。
尽管我无法获得你的认可,这很失败,但是,我知道,我所做的一切,很有意义。
因为在我看来,深挖杀人动机,已经不是单纯的关乎于你,一名犯罪分子的生死。”
姜源似乎有些动容,可是他却激动地说,“你要做什么?你放过我女儿,我求你——我不管你说的意义,你想找意义找存在感你去别的案子里找,我只要你放过我女儿,她还那么幼小……”
她道,“你为什么就不能明白?她要的,或许根本不是这样的你。
你的这种爱,很荒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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