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自己做的确实也不妥,一开始就应该拒绝。
何亦歌上了公交车,找到一靠窗座位安逸地坐下,每天就这半个小时是最惬意的,完全抛开工作,抛开一切不快,透过窗欣赏着世间的千姿百态。
看到一些有意思的,他会偷偷记在心里。
“帅哥,我能坐你旁边吗?”
一位穿着打扮时髦的少女,满脸兴奋地对何亦歌说道。
何亦歌虽然觉得这种问题很傻逼,这是公交车,又不是他私人的,坐哪儿都可以,但还是客客气气地回道:“嗯,你坐。”
不过他特意将身体往外挪了挪,不想与女人这种奇怪生物多接触,怕了怕了。
女孩则是一直盯着何亦歌那张帅气无瑕疵的俊脸痴痴看。
他转头专心望着窗外,川流不息的人群,匆匆而过的高楼大厦,一眼晃过的生活一角,这都令他着迷。
其实他特别喜欢这种简简单单的世俗生活,充满烟火气息,恰恰也是最真实的。
不管哪一种生活,他的另一位主角都是戈欢。
他查到了戈欢家的公司在国外主要是美国,德国,英国也有,不过比值份额相对较少。
在公司兢兢业业辛苦奋斗那么久,存款早已七位数,他这个人一向不怎么大手大脚花钱,对自己很苛刻,而且每次别人不敢接的大项目,他相欢“我的天!
!
坐在哪儿的是谁?哪位老总的公子爷?还是哪位老总的新欢?”
一位女职工路过前台接待处,回到工位后,实在忍不住内心的激动,朝旁边女生八卦。
女生扶了扶厚厚的眼框:“帅吧!”
“岂止是帅啊!
我词库第一次因为一个人空了,竟然找不到形容词了。”
又一位端着咖啡的女人加入:“欣赏欣赏就好了,别想太多,我看了,就他穿的那件衣服足够抵我们两个月工资,而且人家那张脸金贵着呢,岂是我们凡夫俗子能肖想的,还是该加班加班吧。”
“你这说的他好像天神下凡一样,即使下凡了那就是凡人了啊,说不定他就喜欢像我们普普通通的女孩子呢。”
“嗯,你倒是可以这样想想,多想想。”
戈欢合上电脑,他已浏览完未来三天公司所要谈的合同了,但何亦歌还没出来,都过下班时间那么久了,他并不想打扰。
可已经超过八个多小时没见了。
什么破公司!
要不是何亦歌非得坚持有始有终干完合同约定的三年,早带他潇洒去了。
不过也潇洒不起来,他爸不久前查出胃癌,幸好是早期,还可以治疗,所以他不得不继承家业,提前进入公司熟悉各种业务,大学选金融专业也是因为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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