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的好基友——女熊精蜜快要生了,作为曾经发誓要结儿女亲家的大荒山好闺蜜,红决定效仿余春来,给蜜还没出生的幼崽,她未来的女婿做几套小衣服。
想法很好,实际操作,咳咳!
看红被缝衣针戳的都快肿成馒头的一双爪子就知道,这位女壮士,大概不是做针线活的材料……不得已,余春来只能用炭条给她在布料上划了一道一道的标注线,否则的话,这位女士真的能将袖子缝成一只口袋。
“小鱼你的手怎么这么巧啊。”
看到余春来三两下就在帽子下面缀出来一个毛绒球球,狼妖红羡慕极了,她真是搞不懂,明明余春来做的每一步她都看明白了啊,怎么轮到自己做就这么难呢?
“熟能生巧吧,以前我也不会做的,后来我妈妈生病了,不方便穿外面买的衣服,我就学着自己做,我们那里有很多专门教人怎么做衣服的书本,学起来倒是不难。”
“说起来,小鱼,你真的和我们大荒山的其他妖怪不一样。”
狼妖红稀罕地看着眼前斯文白净的余春来。
这个善良的半妖从来不会跟别的妖打架,会做饭,会做衣服,甚至还会给幼崽缝襁褓,怎么说呢,从武力值上来说,红一只手就能捏死这样的半妖,可是,每次面对余春来的时候,她却总是不由自主地心虚气短,在余春来面前连大气都不敢出,生怕吓着这么一个斯文的像是凡人书生的半妖。
“我本来就不是这里的妖啊,对了,红姐,我听灰大哥说你捕猎的本事很厉害呢,我想问问,咱们大荒山有没有什么可以方便关在家里饲养的动物啊?如果有的话,能不能请你帮忙抓些动物幼崽回来,我想试着养些动物,这样冬天的话也有新鲜肉可以吃了。”
“你是说,就像凡人农户家里养的猪和鸡鸭?”
“对!
就是那种!”
“有倒是有,不过,你也知道,大荒山的野兽大多都是在地下生活的,喜欢打洞,饲养起来恐怕会很麻烦,容易逃走,你要是真想养,不如让灰替你买些小猪仔回来?其实真的没必要,我们打猎都很厉害,而且你做的东西很好吃,将来肯定有很多妖兽愿意拿猎物跟你换东西吃的。”
红诚恳地看着他。
“也是,那就不必了,我就是觉得等咱们的生意稳定下来了,不找点事情做好像很无聊。”
“那,小鱼啊,你要是真想找点事情做,能不能多做十几顶这样的帽子?肯定有妖兽愿意花大价钱跟你买的!”
看着余春来手中逐渐成型的婴儿版雷锋帽,狼妖红眼前一亮。
这种帽子的设计,实在是太适合大荒山的小妖了!
春天风大的时候,毛耳朵放下来就可以遮挡风沙,冬天冷的时候,将配套的围脖用隐蔽的布条系上去,脖子也不会冷了,而且固定起来的话,又不像兽皮那样经常会脱落,幼崽怎么蹦跶都不会掉下来,简直连山下的大城池都没有这样好的帽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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