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带他来见我。”
少卿,辰星带着木头来到孙思朦面前,木头跪下来很正式地给孙思朦磕头行了大礼,说:“给庶福晋请安!”
孙思朦顺着视线看过去就是一个实在算不得健壮的身体,不光不壮,也不高,还有些黑,肩膀看起来也不宽阔。
这很正常,因为这就是一个从小就不能保证温饱的十一岁的孩子。
没错,就是个孩子。
听着他一路从京城到天津卫的经历都觉得胆战心惊不可思议,但现在看着他本人更觉得这简直可以算作一个奇迹,这一路必然也有神明保佑,不然他凭着这样瘦弱的身体是如何做到的?
穿越来了这里这么多年,孙思朦逐渐习惯了她自己在这个等级阶级观念极强地社会中身边会有像雁儿这样的人给自己下跪,伺候自己,甚至把自己的整个人生当成她的附属品,但这还是她第一次遇到有这么小的孩子给自己下跪请安,心里莫名地还是有些不太舒服。
她轻叹了口气,心想算了,反正也快过年了,过年多给孩子发给压岁钱吧!
“起来吧!
上次见你的时候在王府外,后来回了王府之后因为我的身份,也没机会去看看你,今日算是我们第一次正式见面,以后你还要在我这里待上几年,大家都算是自己人,以后没事就不必行这么大的礼了。”
孙思朦上前亲自把木头扶了起来,她不想给这个孩子留下个高高在上的严肃印象,也不想让木头对自己产生任何的惧怕之心,不管在这个时代里十一岁是一个什么概念,在她的心中他始终就是一个孩子。
而如果要定位这个孩子和她的关系,那么她会说:救命恩人。
木头被孙思朦扶起来,整个人显得有些羞涩,低着头小声答了一句“是”
,答了话之后头硬是没再抬起来。
孙思朦一看他这样,倒是觉得好玩儿得很,这就是所谓青春期的小男孩儿?哈哈哈,还挺有意思的。
她想着日后相处的日子还长,人与人之间总是要慢慢熟悉的,就像她和雁儿,那时候也是一点点建立彼此之间的信任和感情的。
她在那一堆料子里翻了翻,发现有一匹湖蓝色竹叶纹的缎子不禁眼前一亮,她把缎子抽出来,转身对皓月说:“去找把尺来,给他量量尺寸,就拿这匹段子给他做身新衣服。”
皓月听了吩咐赶紧去了,木头此时却抬起了头,有些怯懦地说:“庶福晋,奴才平日里都穿侍卫服,庶福晋不必费心给奴才裁衣的。”
孙思朦听了这话却不以为然,笑着拍了拍他的头说:“小孩儿过年哪能没有件新衣服?乖啦!”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