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了十米,很合适的距离。
陈臻定神,能听到沈明光在和旁边的人讨论一场球赛。
周围的人一直在说格里芬今天扣篮的动作很帅,沈明光笑着接了一句,我也能做到。
陈臻莫名地就很想看看,沈明光打篮球的样子是什么样的。
或许汗会滴湿眉毛,或许等他打完的时候,凑近和他说话,还能感受到他身上传过来的,温暖的汗气。
是鲜活,而美好的生命。
他一路跟着沈明光,直到沈明光和旁边的人道别,从学校的偏门走了出去。
按照《血族生存指南》的记载,这个点男学生在外面游荡只有三种可能:1、饿了去吃东西。
2、约会。
3、通宵。
陈臻看着沈明光穿过了校门外的小吃街,和头顶那几家网吧之后,心里开始有一丝不安。
难道是第二种可能?陈臻心事重重地跟着他,感觉见到沈明光的好心情瞬间全没了。
直到陈臻跟着他左拐右拐地,陈臻发觉他走得越来越偏僻,才感觉不对。
好像不在《血族生存指南》的描述范围里面,沈明光是这本书的一个bug。
沈明光来到一个废弃的工厂门外。
陈臻看他先是摸了摸门外生锈的锁,像是犹豫了一下,然后他直接抓起栏杆,两三步就爬上了那道三米多高的铁门,然后轻轻跃了进去。
即使沈明光已经融入了周身的黑暗中,他依然能够清晰地勾勒出他的身形,和隔着衣服都遮不住的肌肉轮廓。
陈臻捕捉到他跳跃的动作,看他轻轻落到地上,后知后觉地察觉到,这不是人类应该有的弹跳力,他落地太稳了。
或许他经常健身?这体格去当运动员完全没问题。
陈臻心里赞叹着沈明光的身体,看着他停在了工厂门口,低头抱手,像是在等待什么。
看来就是约会了,陈臻想着。
难道人类约会喜欢来这种阴暗无人的地方吗?是现在流行的新情趣?陈臻自己都没察觉到自己有些吃味。
熟悉的焦躁感蔓上心。
他其实很容易焦躁。
这是陈臻从苏醒以后就有的破毛病,当时他生理的焦躁、总是渴的身体直接把他变成了个易燃易爆的臭脾气。
后来才好了点,但还是容易烦。
以前他是冲旁人发火,现在学会了跟自己撒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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