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鞠还一脸遗憾说要是真的末日了她肯定后悔死没跟胡遥去一次爱尔兰。
还问我世界末日之前最想干什么。
我能干什么。
我什么都不想干,我想被我哥干。
想是这么想,答不能这么答。
这话对着我哥说是软语情长,那对着女生说就是耍流氓。
为了不耍流氓当时我脑子里转过了很多想法。
我要借这颗星球爆炸翻飞的瞬间找到地壳碎片上最后一朵蔷薇,送到我哥身边再对他说句老俗情话,然后相拥候死。
我们的身体会在宇宙长河破碎分解成无数个微粒,或许止步于分子,或许止步于原子,或许止步于中子。
但最终亿万年后它们又会重新组合———我知道的,我哥无论如何会以他的方式跨越亿万光年找到我,他记得我的味道,我身上被他拿爱刻满了无形的标记,标记的单位是比夸克还要细微的存在。
那时我是另一颗冥王星,他是另一颗卡戎,我们从未分离。
时间和距离都没有意义,直到宇宙毁灭,他永远爱我。
———这些我都没说出口,只能写在日记本上给我哥看,像他把说不出口的情话写在这上面给我看一样。
“对我哥说句话。”
“说什么?”
“我爱他呗。”
“够烂俗。”
烂俗不好吗,烂俗即经典。
三个字,把我,齐晗,我对他的感情,他对我的感情那么多东西全部囊括概述了。
这三个字简直太妙了。
我转过头去立马对着我哥说了一次。
今年冬天格外的冷。
以往我任着性子大冬天一条单裤一件卫衣外面套个外套没人管,糊弄糊弄就过去了,今年随便想出个门都得被我哥里三层外三层裹得严严实实密不透风才能得到许可。
圣诞那天下了雪,起床的时候天还是通黑,玻璃上起了朦朦胧胧的水汽。
透过窗子往外看,一中操场薄薄的一层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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