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没给你好处?你们这些大公司的人,勾结在一起,要我们的命,然后把钱瓜分了,你别以为我不知道!
现在你被何达害了,又来跟我说互相帮忙,哼,不就是见风使舵么?”
“老哥,保险公司也是要赚钱的,能不赔钱当然不想赔钱。
如果鉴定出来安全绳断裂系人为因素,那我更高兴啊,还不用赔钱了。
我和建筑公司没必要勾结。”
“你什么意思?那难道是我想讹钱吗?”
周延聆把烟扔在脚下踩灭了。
他知道这话没法说下去了。
黄野已经认定,建筑公司和保险公司勾结在一起,他觉得何达收买了保险公司,连警察和法官也被贿赂了,官司才会打不赢。
这个想法听上去仿佛非常符合情理,其实漏洞很多。
首先,为工人买工伤意外保险是建筑公司必须履行的法律责任,不是保险公司求着他买的,保险公司和建筑公司没有利益冲突;其二,警方已经立案侦查并通告案情,说明警方已经履行了职责,而法院驳回上诉的理由是证据不足,这个驳回理由是充分的,不存在包庇偏袒。
要知道,包庇也是有成本和风险的。
这个案子当然可能有错漏,如果通达建筑公司毁灭证据、制造虚假现场、贿赂证人,就会干扰警方和法官的判断,就有可能造成冤假错案。
但是这和通达公司勾结保险公司、贿赂执法司法机构完全是两码事。
黄野固执地认为,只要结果不是他想要的,裁决者都是坏人。
简单的阴谋论可以一棒子把人打死,因为阴谋家不需要是真相,只需要一个假想的敌人来承受无处安放的愤怒。
法官给不了他想要的公正,他就自己给自己一个“公正”
。
“别激动,老哥你听我一句。”
周延聆说:“咱们判断事情还是要用证据说话,我理解你的心情,我和你一样生气。
但是做事不能全靠一根筋。
你把人杀了就能让法院重新审理这个案子吗?不能,以后还是有更多人葬送在姓何的手里。”
黄野粗声粗气地说:“你去查查他那个公司近五年死了多少人,你就知道了!
这是他们惯用的手法,让人从楼上摔下来,造成意外事故,然后骗家属私了。
一家只给两千块钱打发,保险公司赔给他的钱有多少?肯定不止两千吧?我看再加个零头都不止!”
“他付款的时候有没有让你们在文件上签字?有没有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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