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哪怕仅仅知晓不算是共谋,但林倾月不愿有一丝一毫的可能,牵连到她的姑娘。
她要让徐路栀置身事外,清清白白。
……
随着国庆的临近,天气渐凉,林倾月在路边看见他的次数越来越多。
最开始还是一闪而过的人影,偷偷摸摸尾随在她身后,最近几日已经是光明正大,甚至就坐在烧烤摊的对面桌子堂而皇之地打量着她。
林倾月避开和他的眼神正面对视,只是不经意间扫过男人浑身上下。
跟一年前分毫不差,只是干脆剃了一个光头,锃亮的脑门,混不吝的神情,看上去更像是个地痞流氓。
而他看向林倾月的眼神,明晃晃的,毫不闪躲,就像在看自己的所属物。
而从世俗意义上来说,林倾月或许也确实算是他的所属物。
他的十七岁就跑出去的亲生女儿,和他朝夕共处了十七年,乖巧听话任打任骂。
却在他的老婆跑了之后,借着一场席卷山村的泥石流,搭着救援人员的车,毫无预兆地跑出了他的手掌心。
一找就是七年,然后接着又跑。
不过没关系,他有的是时间慢慢找,女儿出息了,有钱了,那就该把钱都给他花;女儿要找妈,那就该把找到的老婆还给他。
在他看来,一切都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就像吃饭喝水那么自然,甚至不需要思考。
老婆是花钱买的,就该任劳任怨服侍他一辈子;女儿是辛苦养大的,就该给他花钱,给他彩礼。
这很公平,不是吗?
奈何二者都不听话,他的脾气越发上了头,所幸他整天无所事事,有的是时间跟小兔崽子慢慢耗。
爹找女儿,天经地义,报警也没用,哪怕他当街打她一顿,也不过是家庭矛盾。
男人对这些都心知肚明,但此刻他并没想那么多,他只是毫不顾忌地欣赏着坐在对面桌子的漂亮女人,长得真美,和她妈简直一个模子刻出来的,要不是是自己的亲女儿,他真得想办法买回家去。
林倾月感觉如芒刺在背,但还是不急不缓地深吸了一口气,将杯中的果汁一饮而尽,低头看了一眼身上的打扮。
暗红色的一条长裙,露出大片的背,穿在她身上衬得肤白如雪,娇嫩得如同豆腐一样,毫无攻击力。
裙子颜色是她精心挑选的,这样低调的红,像是开败的红玫瑰,不引人注目。
就算鲜血凝固在身上,也看不出太多痕迹。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