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没什么热量,一般野猪也不会去啃,野猪更喜欢啃野生的葛根,或是农家种的玉米、红薯、大薯之类的。
正因如此,一般的粮食作物种植都会比较靠近村镇,有什么动物偷吃,随便凑凑就能凑出几个猎户,轻松就能解决。
稍微远一点的地方种蔬菜,比种米粮稳妥些。
如今是母猪产子的时节,山上的东西不够吃,就算蔬菜热量低,野猪也会成片下山去吃。
猪不同于别的动物,它们吃东西会连吃带拱,吃进它们肚子里的蔬菜不见得有多少,但整片菜地的菜都被它们拱死了,这种糟蹋食物的行为就罪大恶极了。
李顺一众从小没少干农活,眼下菜地又是他们利益所在,看到被野猪霍霍的菜地,一个个心中恨得不行。
“下马!
进山!”
李顺爆喝道。
等到走出了几十米,唐泽问:“顺哥儿,我们怎么样找到霍霍庄稼的猪呢?”
“这……我不善言辞,那个谁,你来说说。”
“泽哥儿,是这样的,不管是家养的禽畜,还是野生的飞禽走兽,都是要喝水的。”
“是的。”
“野外的动物通常是早、晚,能够看清东西,太阳又不是很大的时候,到河边喝水。
它们喝完通常会在河边拉撒,只要让猎狗闻闻味儿,通常就能找着它们了。”
唐泽眼睛一亮:“原来如此!”
过了一会儿,唐泽又问:“我看过一本叫做《犬经》的书,里边说狗的嗅觉、听觉、运数之类的,和颜色、外形有关系,是真的吗?”
那猎人笑了笑:“泽哥儿,人不可貌相,狗也是一样的。”
“受教了。”
他们一行有六人、十狗,除了唐泽只拿着短枪、腰刀,另外五人都带着弓弩。
狗分成两帮,一帮有六条狗,为首的是一只白色带斑点的细犬,其余五只是大黄、大黑、斑猎狗之类的,都是成年大狗。
唐泽老家的舅舅也养着猎狗,都是二三十斤的中华田园犬,也就能到田里抓抓老鼠。
而眼下的这些猎狗,就连那条细犬怕是都有六七十斤,其余几头估计有百斤上下,和舅舅养的完全不是一个级别。
另一批猎狗有四只,两只成年,还有两只比较小的,应该是来跟着见世面的。
众人来到了被糟蹋的菜地,三人牵着十条狗,猎狗到处闻闻,一起朝着某个方向跑,众人跟着它们,来到了一处小河边。
河滩上隐隐有一些足迹,其中最深的一些足迹,看得出是猪的蹄印。
“嘿,大家伙,怕是有四百斤。”
李顺笑道。
“母猪能到四百斤?”
唐泽愣住了,他的认知里,野生母猪两百斤算大的了。
李顺说:“四百斤是往少里说了,看来这几天我们可以敞开了肚子吃猪肉了。”
很快,众人找到了一些粪便,队伍里有经验的猎人说是野猪的。
接着大伙让猎狗去闻,白色带斑点的细犬闻了之后,又仰头去闻空气。
唐泽看过一些赶山打猎的小说,这细犬似乎是什么抬头香,厉害的能闻到几公里外飘来的气味,又叫做香头好。
另外几只一直在地面闻,这叫低头香,香头就比较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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