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之遥的眼角下边有心形的装饰贴纸,点缀在那显得眼睛格外明亮好看。
“嗯,怎么了?”
周沫点点头,“好看的呀。”
“你不觉得很浮夸吗?周崇凛会不会觉得我好轻浮啊?”
“这有什么可轻浮的,你是偶像,不本来就会化这样的妆吗?”
周沫拍拍方之遥的肩膀,劝诱道,“去吧去吧,去给你的感情生活刷点进度吧,别真的一辈子就靠性生活维持婚姻了。”
方之遥别过脸:“切。”
他想去和不想去的心思是一半一半,不想去的主要原因是觉得和周崇凛吃饭尴尬、和怕被周崇凛发现怀孕的事情。
当然啦,他潜意识里还不想将自己身为偶像的那一面展示给周崇凛看。
因为觉得周崇凛会不感兴趣。
现在被周沫这么一劝,方之遥又觉得去就去吧,他也没什么可怕的。
人家大少爷都来这附近等他了,他不去会会也不行。
但吃饭这么近距离的事儿,周崇凛肯定能闻到方之遥的信息素。
为了不让浓度过高的孕期信息素被周崇凛发现,方之遥方之遥的工作室建在一个创意园里。
这个创意园是个文娱创新孵化地,园区内有好几家传媒公司,和不少像方之遥这样独立门户的个人工作室。
常年在园区里出入的,除了文娱从业人员外,就是蹲守偶像上下班的粉丝。
因此,周崇凛的宾利轿车,在这个年轻有活力、有梦想有拼劲但真的很穷的园区里,显得非常突兀。
“崇凛——”
方之遥本想优雅一点、有风度一点,在精致的全套造型的加持下,美美地和周崇凛打个招呼。
但来到停车场之后方之遥怂了,啥都顾不上,夹着尾巴先溜上车再说。
周崇凛正在车后座上用手提电脑办公,见方之遥匆匆忙忙地上车,有些奇怪。
“着急什么?”
方之遥隔着车窗茶纸往外看了一圈,鬼鬼祟祟:“我怕有粉丝或狗仔看见我上豪车。”
周崇凛合上手提电脑:“我清过场了。”
“啊?”
方之遥转过头来,眨巴眨巴眼睛,“清过场了?那还好那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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