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晟考研】2023年上海外国语大学考研招生简章(上海研晟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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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晟考研】2023年上海外国语大学考研招生简章(上海研晟实业有限公司)

六、初试
(一)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注:由于《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网上打印,请所有考生务必准确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因考生网上报名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请所有考生自查是否符合我校准考资格,不符合我校准考资格的(如在读硕士未经所在院校同意报名,同等学力考生未在规定时间至我校进行资格审查等)将被取消准考资格,无法下载准考证。
(二)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2 年 12 月 24 日至 12 月 25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12 月 24 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 月 24 日下午 外国语
12 月 25 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 月 25 日下午 业务课二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
1.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150 分、150 分。
2.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
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300 分。3.体育、应用心理、文物与博物馆、药学、中药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公共卫生、护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300 分。
4.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和审计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 分、200 分。
5.金融、应用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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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第三单元业务课一设置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满分为 150 分。
具体考试科目设置以我校公布的《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五)初试成绩
考生初试成绩由我校负责通知。届时考生可以通过网络查分,具体查分办法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shisu.edu.cn),我校不寄发书面成绩单。
如考生需要书面成绩单,可由考生本人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至研招综办免费申领。
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按照教育部相关考务文件执行。
七、复试
(一)我校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复试办法和程序等由我校于复试前公布,公布时间一般为 3 月初,复试时间一般在 3 月中下旬,具体时间请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招生-复试录取专栏。
(三)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属于一区。
(四)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主要参考考生专业成绩,按照技术分高低确定复试资格(部分专业设外语单科线,详见下表)。
各专业技术分计算公式如下:
1.技术分计算公式按“政治成绩+外语成绩+业务 1 成绩+业务 2 成绩+政策加分”计算的专业为:(部分专业另设初试外语成绩单科线,详见备注)
注:政策加分,指教育部规定的加分项目,具体请见第(十一)条

2.技术分计算公式按“政治成绩*120%+二外成绩*20%+业务 1 成绩*120%+业务 2成绩*120%+政策加分”计算的专业为:
注:政策加分,指教育部规定的加分项目,具体请见第十一条

(五)我校复试为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为:
翻译硕士口译专业:200%
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120%
其他专业:150%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提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shisu.edu.cn)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复试内容以专业笔试、专业面试、外语听说测试为主。
(六)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报名网上确认截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
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需于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不予复试。
(七)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网络教育考生和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参加复试的考生(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外),复试时,将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笔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九)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我校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十)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十一)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 15 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满足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应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主动与我校研招综办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十二)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我校体检工作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的规定执行。
(十三)我校各专业复试成绩权重均为 50%。
(十四)我校不寄发书面复试通知,请相关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shisu.edu.cn)公布的复试名单及复试通知。
八、录取
(一)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我校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三)被录取的新生因公派出国、重大疾病、怀孕、工作原因(仅限定向生)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1 年,因入伍可以申请保留 2 年。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 1 至 2 年后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我校当年的招生计划。
(四)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 2 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推荐免试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新生报到后,我校将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奖助学金
我校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的政策,制定研究生奖助学金资助办法,详情请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shisu.edu.cn)-常见问题-奖助学金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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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注意事项
1.有关考研信息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shisu.edu.cn)。
2.我校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均不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考研辅导活动;不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任何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研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
3.我校不提供备考书籍,所列参考书目请考生自行购买。
4.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提供定向就业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定向就业证明。届时无法提供者,即失去复试资格。
5.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上提供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为 2023 年拟招人数,包括推荐免试考生。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根据教育部下达计划数、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最终确定,会有适量增减。
6.关于往年试卷的提供信息请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shisu.edu.cn)-常见问题-往年真题专栏。
7.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在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与综合办公室。
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与综合办公室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1550 号行政楼 236 招生与综合办公室
邮编:200083
联系电话:021-67701997,021-35373072,021-35373125
电子邮箱:shisuyzb@vip.126.com
网址:yz.shi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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