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爱粉就是在这时候忍痛割肉,亏了五万多块钱。
本来就是个没事跳跳广场舞的退休大妈,一下子把一年的退休工资给赔进去了,子女知道后忍不住数落,被数落多了的大妈吞不下这口气,就把真爱粉给告了。
那个案子沈澹代理的是“真理叔”
,尹世宁代理的是真爱粉。
“原告是个成年人,是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网上的信息那么多,今天看到海水遭到污染的消息就疯狂囤盐,明天看到喝板蓝根可以治疗癌症就不再继续治疗,eon,现在是互联网时代,是个信息大爆炸的时代,真真假假、假假真真,虚虚实实、实实虚虚,大多不过是嬉笑怒骂,我的委托人,实在实施他言论自由的权利,他没有针对你说吧阿姨?他没有说,何束花你必须要听我的持有股票不许动吧?他没有说,何束花只要你按照我说的去做就不会有问题吧?他没有说,何束花如果你按照我说的去做,出什么问题由我来承担吧?阿姨,何束花,你路过墙边听到里面的人在自言自语:快去买彩票吧,买001号一定能中。
然后你去买了,没中,你要让那个人赔你吗?好意思吗?讲讲道理好吗?不要为了这种事浪费国家法律资源浪费法官时间,好吗?”
当时的尹世宁,也是当仁不让:“作为一名大v,真理叔应该预测得到自己的言论会产生的后果,因为粉丝的追随,真理叔从广告等方面获得了盈利,所以也应该承担比普通人要重的责任。
如果大v发一条微博说城西西瓜地的西瓜免费送,导致大群人去抢西瓜,但事实上西瓜主人并没有这个意思表示,完全是大v的造谣,像这种情况,难道你认为大v不需要承担责任吗?你眼里的言论自由就这么无边无际吗?”
“如果亏了要让大v赔钱,那么赚钱的时候也应该给我们分成,否则这个观点不成立,这是驳你的的最后,被告写了一句:谁来为她们穿上,被扯下的红裙子。
而周菁菁跳楼的时候穿的就是红裙子。”
沈澹的这一段话已经把批判之意表达得非常直白了,尹世宁明显没有实力硬接下来,只好换个角度反驳:“如果是这样,所有在微博上留言的,以及对她进行人肉的,这些人都应该成为被告,如果说逼死她的直接原因,是这些人。
比如有网友说,周菁菁之所以会自杀,是因为感情经历不顺,他拍到周菁菁被男朋友推倒在地的照片。
还有网友反应,周菁菁一直与家人存在心结,初中就开始住校而不愿意回家,这也有可能是她对世界没有留恋的原因。
所以,对周菁菁自杀这件事,我们也深感惋惜,毕竟被告在与周菁菁的相处中,还是建立了友谊。
但不能因为是被告发了一篇客观的新闻报道,不能因为被告有赔偿的经济能力,就赖上被告,如果法院这样判决,今后必然会有很多人效仿,这就回到我一开始的观点,将来,还会有人站出来说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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