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奖项评选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2年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关于开展2022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奖项评选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2年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缩略图


关于开展2022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奖项评选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2年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学部、各学院(中心),全体研究生:
为鼓励研究生刻苦学习、勇于创新,加强研究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学校决定于近期组织开展2022年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生优秀成果奖(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等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奖项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奖项类别
01
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

拟从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的学位论文中评选优秀博士学位论文30项左右、优秀硕士学位论文60项左右。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原则上应在“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备案库”内遴选推荐,若推荐论文尚未进入“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备案库”,学部、各学院(中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须阐述推荐理由。
申报材料详见附件包1。

02

研究生优秀成果奖(学术学位)

第一申请人应为具有我校学籍的在读学术学位研究生,评选50项左右。
申报材料详见附件包2。

03
研究生优秀成果奖(专业学位)

第一申请人应为具有我校学籍的在读专业学位研究生,评选不超过30项。
申报材料详见附件包3。

二、工作程序
(一)学部、各学院(中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审核申报材料,优中选优对申报人进行排序推荐,于2022年4月25日前将汇总表和申报材料(含支撑材料)纸质版提交研究生院(行远楼135房间),电子版按申报奖项分类汇总发送至:grad_academic@ouc.edu.cn
(二)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各申报奖项进行评选,评奖数量可根据申报数量和质量适当调整,并择优推荐参评国家级或省级奖项。
联系人:

徐晨璐 66782590(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
张晓妆 66781722(研究生优秀成果奖)

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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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将取消申报奖项的参评资格,并据情做出处理。往年已获国家级、省级和校级立项的奖项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成果如有涉密内容,由申报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至可公开使用后方可申报。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2年4月7日

点击阅读原文获取附件:
1.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申报材料
2.研究生优秀成果奖(学术学位)申报材料
3. 研究生优秀成果奖(专业学位)申报材料

end
编辑 | 海迟
审核一| 海石
审核二 |张晓妆
审核三 | 刘奕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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